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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育婴师职业资格培训班

2011-04-07 15:01:05 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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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
    1. 培训内容
      根据《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培训内容主要为:0至3岁婴幼儿生理发育特点、心理发展特点;婴幼儿保育重点分析;活动设计(抚触操);游戏设计;玩教具的制作;简便易行的心理训练;玩具、读本的选择、自理能力、交往能力的培养;婴幼儿保育技术(实际操作)、婴幼儿日常生活护理寄疾病预防(实际操作);婴幼儿口语表达、容表礼仪、亲子实操课、奥尔夫音乐、感觉统合训练,婴幼儿营养需求特点及营养餐配制、婴幼儿非正常行为的鉴定与矫治、婴幼儿成长的检测与评价、与家长的沟通和交流。
    2. 报名条件
      (一)育婴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育婴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二)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育婴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级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高级育婴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育婴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 取得本职业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鉴定时间和方式:
      分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百分制闭卷方式,专业技能考试采用现场模拟操作、抽签方式,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1. 日期
    职业名称 等级 考试时间 备注
    5月16日 11月21日 育婴师 5-3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考核方式
    10:30 开始进行技能操作考核


    职业 等级 鉴定内容 题型 题量 答题方式 分值 权重
    育婴师 5-3级 职业道德 选择、判断 200 纸笔作答 100 10%
    理论知识 90%
    技能操作 案例分析 纸笔作答 100 100%


  •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高考集训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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